【認罪候判】反對「明日大嶼」涉非法集結及襲擊 男生認兩罪保釋候判
發布時間: 2021/07/09 18:48
「守護大嶼聯盟」於2018年發起遊行反對「明日大嶼」填海計劃,及後在政府總部外舉行論壇,期間約10多人突然衝上台,有人「搶咪」並與在場人士發生衝突。3男在事隔逾2年後被正式起訴,其中1名城大學生今(9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2罪,准保釋至下周五(16日)判刑,其餘兩名被告否認1項非法集結罪,排期至10月5日開審。
3名被告依次為周家驊(28歲;文員)、黃家豪(22歲;學生)及許嘉鍵(18歲;學生),他們同被控1項非法集結,次被告黃家豪另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,他今承認兩罪。他承認於 2018 年 10 月 14 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,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,以及襲擊區議員周偉雄。
首及第3被告則否認控罪,案件排期至10月5日開審,審期3天。
案情指,案發當天,「守護大嶼聯盟」發起遊行反對「明日大嶼」填海計劃,遊行隊伍到政府總部外後,在俗稱「公民廣場」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舉行公眾論壇。論壇進行至下午約5時,姚松炎發言後,約10多人衝到台上,次被告與其他人搶走咪高峰,議員周偉雄等人上前協助,及後次被告用手打了周一下,混亂間有人呼救,次被告及另一人當場被捕。
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師黃宇逸求情時指,被告搶咪是即時的決定,並無預謀,僅因為當日沒有機會發言才作出即時行動。被告之後揮拳擊中周議員,但被告事前曾被人勒頸,他因受辱才出手襲擊,事發之後已立刻向周道歉,周亦接納,後來才知道勒頸的人並非周,被告承認行為魯莽。
黃強調本案比同類案件輕微,而案發當時為2018年,遠早於2019年下半年發生的社會事件,故不應該受該些案例影響,雖然法庭中亦有相關爭議。
黃又指,次被告曾在城大編委會服務,當時與團隊努力令城大編委由學校媒體變為港人有所聽聞的媒體,所拍攝的社運現場片段亦曾在其他審訊中被引用。次被告之後加入「加山傳播」,將於今年9月完成最後一個學期,希望能盡快完成學業及投入社會工作,並希望裁判官考慮判社會服務令,若不考慮社會服務令,被告則望判短期監禁或緩刑。
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五(16日)判刑,並提醒被告任何判刑選項均有可能。
一文看清不同疫苗獎賞及優惠:https://bit.ly/3vw84v0
HKET TV健康台由專家拆解食物安全及都市疾病,即看:https://bit.ly/3cNFwr7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記者:林欣樂